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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莱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认证业务的声明

依法开展认证业务以及确保公正性在实施各种认证活动中非常重要,我们对在第三方认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合法性、利益、责任问题、公正性、受贿或行贿行为、风险进行了充分识别和分析,并采取了风险管理措施对利益冲突加以管理。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的相关要求,为在开展第三方认证工作中确保认证活动的可信性、客观性、公正性、透明性、诚实性和非歧视性,本机构特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体系认证,遵守国家行业监管机构对认证机构有关认证认可要求,依据第三方认证制度准则开展业务。遵守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确保认证过程完整、客观、真实,不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要求。

2、严格遵守国家反贪污、反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反贪污、反贿赂行为,通过报道或举报等监督信息来及时制止行贿受贿行为。严格要求公司全体工作人员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在沟通和调查过程中对信息和举报人予以保密。

3、坚持认证服务向所有申请人开放,不附加任何财务或其他条件,不以申请人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会或团体的成员来阻碍或作为提供认证的条件。

4、审核遵循认证标准或与其职能有关的引用文件所给出的要求,当某一特定计划需对这些文件做出解释时,本机构将指定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规范化的解释。

5、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不以不正当的手段参与业务竞争,在与申请人交往洽谈认证业务时,只介绍本机构已被认可或批准的业务范围和专业审核能力,不做贬低其它认证机构的有违职业道德的事。

6、不从事认证有关咨询的活动,不向获证客户提供内部审核,也不与咨询机构建立直接或间接“一条龙”协作,也不允许本机构的专/兼职审核人员从事认证咨询活动。专/兼职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在与公司签订专/兼职劳动合同前,如曾向认证申请组织提供过咨询服务的,应向公司申报,并确保在2年内不得参与该申请组织的审核活动。

7、以认证规则的认证审核人/日数和费用标准洽谈合同,对认证申请人或申请经办人、认证项目介绍人等不进行商业贿赂。

8、独立开展认证审核,对审核结论的评定、认证决定不受外来因素影响,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都要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9、接受认证利益相关方、社会舆论以及媒体等各方的监督,并将监督信息作为改进工作、规范认证行为的重要依据。

10、不向其他认证机构及我机构的二级下属公司提供认证服务。



声明单位:瑞莱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曾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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